一、 督導的人員組成
二、督導的總體要求
1、掌握情況、督導落實。
2、發現問題、督導糾正。
3、評估工作、督導提高。
三、督導的主要內容
1、嚴密組織的情況。
2、嚴明紀律的情況。
3、嚴肅教育的情況。
4、嚴格監督的情況。
5、嚴厲查處的情況。
6、嚴加考核的情況。
7、治理拉票效果專項評估。
三、督導的工作方法
(一)發布消息
(二)查閱材料
(三)個別訪談
(四)暗查暗訪
1、電話暗訪。
2、約談暗訪。
3、隨機暗訪。
4、暗訪舉報人。
(五)調查評估
1、抽查換屆紀律知曉率。
2、測評換屆風氣滿意率。
3、評估治理拉票滿意率。
(六)問題查核
(七)匯總反饋
四、督導的具體安排
1、在市里的主要工作
2、在縣里的主要工作
3、在鄉里的主要工作
五、督導的情況匯報
1、及時形成督導情況報告。
2、匯報督導工作情況。
一、充分認識做好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重大意義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三、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一)準備階段
1、成立機構。
2、宣傳發動。
3、認真做好調查摸底工作。
4、確定選舉日并予以公告。
5、嚴格候選人條件。
6、合理確定村“兩委”成員職數。
(二)投票選舉階段
1、村委會換屆選舉:
2、黨支部換屆選舉:
(三)配套完善階段
1、健全組織。
2、完善制度。
3、搞好培訓。
4、做好交接。
(四)檢查驗收階段
四、堅持和完善村“兩委”任期目標承諾制和踐諾獎懲制,加強對村干部的管理、激勵和監督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1、加強領導。
2、實施分類指導。
3、嚴肅換屆紀律,嚴格依法辦事,確保社會穩定。
4、認真做好離職人員的工作,鞏固換屆選舉成果。
一、指導思想
二、適用范圍
1.換屆選舉過程中發生的群斗、群毆事件。
2.雇請人員或社會黑惡勢力干擾阻擾破壞選舉的事件。
3.選民罷選事件。
4.以傷害、毀壞財產、破壞名警等手段威脅和要挾,迫使選民、候選人、選舉工作人員不能自由行使速舉權和被選舉權,在選舉工作中不能正常行使管理職責的事件。
5.故意擾亂選舉現場,起哄、辱罵,圍攻選民、候選人或工作人員,致使選舉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的事件。
6.故意撕毀張貼的選舉文告或者哄搶投票箱、砸毀投票箱及其他有意損壞選舉設施的事件。
7.其他破壞選舉或抗亂選舉現場秩序的行為。
三、處置原則
1.預防、教育、疏導、化解原則。
2.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原則。
3.處置及時果斷原則。
五、工作職責
六、應急措施
1.信息報告。
2.先期處理。
3.應急響應。
七、工作要求
1.明確工作責任。
2.早發現早處理。
3.嚴格依法辦事。
4.講求工作方法。
八、責任追究
一、指導思想
二、適用范圍
三、組織機構
四、職責分工
五、處置原則
1.快速反應原則。
2.現場指導原則。
3、設置警戒原則。
4、降低損失原則。
5、協調配合原則。
六、應急措施
(一)信息報告。
(二)先期處理。
(三)應急響應。
七、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責任。
(二)早發現早處理。
(三)嚴格依法辦事。
(四)講求工作方法。
八、工作要求
1.認真做好選舉前的準備工作。
2.切實加強組織引導。
3.從源頭上加以預防。
4.妥善處理突發事件。使事態擴大,造成負面影響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責任追究
一、工作原則
1、預防、教育、疏導、化解原則。
2、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原則。
3、處置及時果斷原則。
二、適用范圍
1、發生在街道辦事處門口20人以上的集體訪;
2、發生在村(居)轄區內的群體性糾紛或鬧事事件;
3、發生嚴重損壞公共財物、哄搶侵占集體財物事件;
4、發生嚴重破壞生產、生活設施事件;
5、發生賄賂、欺騙、威脅、暴力、偽造選票、砸毀票箱、撕毀選票、沖擊會場等手段嚴重破壞和妨害選舉的事件。
三、組織領導
四、處置方法
1、對發生在街道辦事處門口涉及換屆選舉的群體性、突發性集體訪的處置。
2、對發生在村(居)轄區內的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3、對發生嚴重損壞公共財物、哄搶侵占集體財物、破壞生產生活設施事件的處置。
4、對發生破壞有關選舉大會事件的處置。
五、行動保障
六、紀律要求
一、指導思想
二、時間安排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選舉前的準備階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20日)。
(一)建立選舉工作機構。
(二)制定選舉工作方案。
(三)做好村委會成員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四)做好選舉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干部群眾的民主法制意識。
第二階段:實施選舉階段(2018年4月21日至2018年5月26日)。
(一)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
(二)制定村選舉辦法。
(三)選民登記
1.選民資格登記。
2.公布選民名單。
(四)明確村民委員會成員職數設置、結構、確定職位選舉和候選人的基本條件
1.職數設置。
2.明確候選人條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為村委會候選人:
(五)候選人的產生
1.候選人的產生方式。
2.候選人確定。
(六)投票選舉。
(七)公布選舉結果。
(八)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后續工作
1.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后的工作移交。
2.推選村民小組長及村民代表。
3.健全選舉檔案,整章建制。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2018年5月27日至2018年6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規范選舉行為。
(三)認真查處違法行為。
(四)做好群眾信訪和穩定工作。
一、 督導的人員組成
二、督導的總體要求
1、掌握情況、督導落實。
2、發現問題、督導糾正。
3、評估工作、督導提高。
三、督導的主要內容
1、嚴密組織的情況。
2、嚴明紀律的情況。
3、嚴肅教育的情況。
4、嚴格監督的情況。
5、嚴厲查處的情況。
6、嚴加考核的情況。
7、治理拉票效果專項評估。
三、督導的工作方法
(一)發布消息
(二)查閱材料
(三)個別訪談
(四)暗查暗訪
(五)調查評估
(六)問題查核
(七)匯總反饋
四、督導的具體安排
1、在市里的主要工作
2、在縣里的主要工作
3、在鄉里的主要工作
五、督導的情況匯報
1、及時形成督導情況報告。
2、匯報督導工作情況。
一、指導思想
二、黨支部委員的設置
三、換屆選舉時間安排
2012年3月22日至2012年3月28日止。
四、換屆選舉的方法與步驟
換屆選舉分五個階段進行。
1、調查摸底(3月22日—3月23日)。
2、研究選舉事宜(3月23日—3月25日)。
3、確定候選人(3月26日—3月27日)。
4、換屆選舉(3月27日—3月28日)。
五、幾點要求